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法制办《闸北区2005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五年二月七日 闸府发[2005]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区法制办《闸北区2005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2005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闸北区2004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1、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2、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尊重和维护
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区位特点。
4、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要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和创新管理方式密切结合,体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5、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6、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必须使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受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7、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8、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