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7年,天目西路街道要实现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享有康复服务。
到2012年,本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四、工作职责
健全与完善社会化康复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
各街道、镇要把残疾人康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以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残疾人康复服务进社区为着力点,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保障落实残疾人康复工作所需经费;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和落实各项措施。
发展计划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统筹安排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
卫生部门要完善医疗康复工作规范;加强对康复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类残障儿童筛查、检测、鉴定机构,落实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逐步健全残障儿童少年康复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作用,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卫生部门目标管理;将基层卫生人员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业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民政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总体规划,利用社会福利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康复服务;指导精神残疾者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重残无业人员的康复力度;在配备社区建设设施设备时,配置适合残疾人功能康复训练的设施设备。
财政部门要根据政府职责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公安部门要继续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措施,搞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现场处置及事后收治;协助有关部门推进精神疾病社区康复工作。
教育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的普及、提高切实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做到同步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普特融合的办学体系,对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普通学校就读的残障学生进行教育康复,制定教育康复的评估标准,对教育康复的效果进行评估;积极创造条件,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有教育康复需求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并将送教上门的学生纳入辖区教育机构的常规管理,保障残障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教师资队伍的业务素质。
残联要协助政府各部门制订和实施康复工作规划;开展康复需求调查,组织协调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整合社会资源,指导康复服务机构发展;利用教育、卫生资源加强对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下拨的残疾人康复经费的管理指导,确保专款专用;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的康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