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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闸府发(2004)40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2003] 2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本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4]10号)规定,本市将按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为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的通知精神,做好本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规模浩大,调查范围宽,涉及专业广,参与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为历次相关普查之最,本次普查也是国务院调整普查项目和普查周期后进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大型普查,不仅是国情国力的一次大调查,对闸北来说,也是一次区情区力的大调查。通过普查全面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全面把握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交通服务业发展现状,将对我区产业结构调整, “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的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普查的机构设置和组织实施
  (一)为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本区已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许谋赛任组长,区府办、区计委、区统计局等3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闸北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和数据处理三个工作组。综合组具体负责调查小区划分、工作进度、宣传等工作;业务组具体负责普查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数据组具体负责普查数据的审核、上报、汇总和验收等工作。
  (二)各街道、镇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街道、镇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区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市普查机构的统一要求,负责对街道、镇普查单位的工作布置和培训,负责进行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录入,并协调解决普查中的有关问题。
  (三)区各有关部门均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照普查工作的实施要求,在区普查机构的统一布置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有关的普查工作,并督促所属单位服从辖区内普查机构的工作布置,认真做好普查表填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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