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2004年冬季征兵命令》的通知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闸府发[2004]3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2004年冬季征兵命令》,我区2004年冬季征兵工作将于11月1日全面展开。全区共征集非农户口新兵210名,其中女兵6名。为保质保量完成征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征集对象
具有本区户口,经过兵役登记,由基层单位推荐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性应征公民;200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女性公民;自愿报名应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的大学生(含入学前户口在外地,入学后户口迁入本市的在校大学生)。
(二)征集范围
征集非农业户口的公民,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以上文化程度。要尽可能多征集企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对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以及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男、女学生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要尽量征集一些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台湾省籍、归侨、侨眷公民入伍。
二、征集年龄与条件
男性公民的征集年龄为2004年年满18岁至20岁,其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性公民征集的年龄为2004年年满18岁至19岁,在校女大学生可放宽到20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性公民和2004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性公民入伍。
征集新兵的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新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