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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市容局《闸北区中小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二
  示范区域和景观路段标准

  1、平面:平整、规范、清洁
  (1)道路:市政道路路面平整,人行道板完好,无坑洼、缺损,窨井盖完好,人行护栏、机非隔离栏、桥梁及其市政设施完好整洁。
  (2)绿化:道路沿线绿地、行道树、公园市容整洁,道路两侧行道树树穴加盖,黄土不见天,透墙内环境美观。临街围墙进行破墙透绿。绿化小品完整无缺,围栏设施完好。
  (3)工地:各类建筑工地和拆房工地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围栏规范、无乱堆乱倒渣土垃圾。停(待)建工地适当进行外包装。
  (4)交通集散地:交通集散地标牌统一、各类设施完好,无暴露垃圾、市容环境整洁。
  (5)环卫设施:公共厕所、倒粪站、废物箱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整洁、满足需要,识别标牌明显、统一、规范。
  (6)道路环境:道路整洁见本色,无各种暴露垃圾,道路保洁实行新型操作法,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无乱设摊、乱堆放、乱吊挂、乱张贴等现象;沿街无垃圾箱房,人行道、弄口无违章搭建。
  2、立面:整齐、美观、协调
  (1)外墙:无违章破墙开店,沿街各类建筑物顶立面和广告宣传牌做到整洁、美观、规范。标志性建筑物和道路两侧的楼宇外立面要进行粉刷,无积灰、无“三乱”,玻璃幕墙清洁。
  (2)阳台门窗:沿街阳台整洁,无乱堆乱挂,景观区域阳台应摆放鲜花。门窗玻璃与立面粉刷相协调。
  (3)招牌:各类店招店牌、阅报栏等设施设置规范合理,整洁、美观,无破损,文字使用规范。
  (4)披棚:遮阳(雨)蓬统一色彩、规范设置、完好整洁。
  (5)公共设施:设置统一的公共信息标识牌、电线杆等公共交通设施完好,市容环境整洁,无乱吊挂、乱晾晒物品。
  (6)摊亭棚:无违章设置,严格控制新设置,保留的摊亭棚做到统一规格、统一色样、规范设置、整洁美观。
  (7)封闭卷帘门:沿街商店封闭式卷帘门进行有效拆调,统一调整为透景式门窗。
  3、空间:整洁、有序、靓丽
  (1)楼顶:全面拆除楼顶的违法违章建筑,清理亭棚堆物,七层以下的楼房有条件的要实施“平改坡”建设。
  (2)广告宣传牌:拆除屋顶平板广告,拆除造型陈旧的、版面破损的低档广告宣传牌,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的户外广告设置。
  (3)悬挂物:建筑物外墙面悬挂的空调散热器排列整齐,冷凝水管统一排放出口,晾衣架统一设置伸缩型不锈钢架,无破损、陈旧的条幅等宣传品,各类架空线排列整齐。
  (4)灯光景观:重要景观夜景灯光做到高雅美观。繁华商业区增加动态霓虹灯光和店招店牌、橱窗灯光。楼宇灯光要提高数量、质量和科技含量,努力提高亮灯率和内光外透的比重。发展绿化、小品、雕塑灯光,力求提高文化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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