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基地公共服务条件建设项目以公共服务为目的,但应坚持市场化运作。
四、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
(一)专项项目应按照国家发改委委颁布的《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开展项目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
(二)成都市发改委研究提出基地公共服务条件建设项目规划,以及中央和地方分别支持的工作思路,与项目同时报送我委。
(三)申报单位(包括技术依托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等方面的能力。
(四)成都市发改委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请你们完成项目备案程序、认真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于2007年11月15日及2008年3月10日前,将规划、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成都市发改委高技术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
附件: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与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关联情况。
二、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
五、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