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纺织专项项目库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扩权县发改局: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比较明显的重要产业之一,对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镇化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切实贯彻落实十部委《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762号)、《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发改工业〔2006〕1072号)、《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发改工业〔2007〕595号,见附件一)及《四川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川办函〔2006〕25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纺织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实现纺织工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我委拟建立省级纺织专项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一)、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拓宽纺织产品应用领域,大力发展医用、汽车、建筑和过滤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培育纺织新的增长点。
(二)、加大原料结构调整力度,实现原料的多元化,加大对麻、毛、竹等非棉天然纤维及新溶剂粘胶、聚乳酸等再生资源纤维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
(三)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差别化纤维、绿色环保纤维等新型纤维,加强化纤企业清洁化生产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四)、重点扶持高新技术纤维,包括碳纤维、芳纶、聚苯硫醚、高强高模聚乙烯等特种纤维。
(五)、加快重点纺织技术装备国产化进程,大力实施重点新型纺织机械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攻关与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纳入项目库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级行业发展规划,符合环保国土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工艺流程和技术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延伸配套产业链;具备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所在行业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纳入项目库业主条件
业主具有较强实力,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充分发挥规模集聚效应,提高产业集中度;企业注重技术创新,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银行信誉等级A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