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积极应对、认真处理各类医患纠纷、医患矛盾,认真分析近年来医患纠纷、矛盾生成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路径和结果;研究引导医患纠纷处理的理性、合法化渠道和措施;研讨个性化医患矛盾纠纷形成规律和处理对策,坚决打击“医闹”,对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拒绝尸体移放太平间等扰乱医院秩序、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闹事行为,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侮辱、殴打医务人员、毁坏医疗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予以制止,依法查处。
八是加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指导。分析近年来全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有关数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的措施;认真做好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督导,进一步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统一鉴定流程和标准;加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结果与医疗机构安全质量管理的衔接,加强医鉴机构和法院沟通,建立意见反馈机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奖惩、告诫谈话、信息上报等制度;
九是切实落实探视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院探视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苏卫规〔2010〕4号),进一步加强医院探视制度管理,保护患者财产权、隐私权、健康权。
十是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监管。组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推进精细化医院管理模式,以精细化理念全面指导医院各项工作;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评价,开展明查暗访,开展病历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大型仪器设备质量监控,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回头看”活动,深刻吸取教训,努力改进工作,确保质量安全。
十一是做好易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人救治管控工作,建立健全易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人集中收治制度,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家庭密切配合,卫生部门派出精神病专科医师参与,开展1次易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全面排查摸底活动,并进行危险性评估;明确市精神卫生中心、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宜兴市周铁医院为我市易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集中收治中心,无锡市传染病医院为我市艾滋病病人集中收治定点医院。
十二是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科学和医疗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向社会发布医疗服务信息、科技创新项目、医务人员典型事迹、救死扶伤典型病例等,主动回答社会关心的卫生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无锡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医管中心、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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