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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二、工作重点与工作要求

  (一)制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地要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标准化发展规划,用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业集约化、农业现代化和服务规范化。积极探索加快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激励机制、人才机制和协调机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整合各地各部门资源,明确发展方向,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有利环境,提高管理效率,切实增强标准化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标准化工作良好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加强标准研制工作。要按照专利标准化、标准系列化的要求,认真研究并注重协调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加强标准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推动专利融入标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加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力度,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系列化的要求,力争在标准制(修)订上实现新突破。大力支持核心专利持有人和技术创新者起草标准并核准其技术许可,实现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防止出现因标准缺失造成坐拥高额专利却受制于人的局面。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鼓励制定科学合理、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和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开门制(修)订标准,广泛吸取利益相关方面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加大标准研制力度,不断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标准化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三)强化工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坚持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工业园区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城市优势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聚集,城市基础设施向工业园区延伸,加快工业园区经济建设,以工业园区企业产品质量提档升级为目标,以标准创新推动工业园区技术创新。

  (四)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要通过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地方产品特色和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重点,以示范项目(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示范项目产业化、优势产业规模化,辐射带动相关产业标准化进程。要将示范项目建设与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相结合,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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