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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请批复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应急保障中心初步设计概算的函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申请批复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应急保障中心初步设计概算的函
(冀卫规财〔2011〕48号)


省发改委: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是我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专职机构,承担全省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单位编制134人,外聘工勤人员15人,下设15个处室。履行包括食物中毒查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管,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执法监督检查职能,承担行政许可受理、现场审验、预防性监督,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及市场整规、大案要案查办和重大卫生安全保障任务。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该局于2010年5月组建成立了卫生应急与保障处,同时组建了三支专业应急队伍,主要承担食物中毒卫生监督应急处理,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放射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以及国家、省内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今年又新增了全省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职责。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用房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现该局业务用房还达不到最低标准,并远低于全国省级监督机构70平方米的平均水平。目前,该局刚组建的卫生监督应急保障中心尚无独立的工作场所,现有的辅助用房如热交换站、库房等,都建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已成危房。另外,该局综合业务楼一期规划中的部分建设项目,如中央空调系统、会议室改造、供暖和上下水管道改造,以及职工食堂搬迁开设消防通道等项目尚未实施。基于以上情况,该局拟拆除后院行政后勤二层危楼,建设六层卫生监督应急保障中心。目前,该局委托河北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初步设计编制了工程概算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院内,拆除原行政后勤二层危楼和热交换站,原址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确定新建卫生应急保障中心总占地面积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4平方米。本项目设计地上六层,采用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2.2米。项目建成后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应急处置室、应急物资储备室、应急值班室、投诉接待室、询问调查听证室、陈述告知室、罚没物品暂扣室、更衣室、消毒室、人员办公室、职工食堂、供暖交换站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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