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冀中医药〔2011〕54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冀政〔2011〕99号),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定于9月下旬在全省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
一、指导思想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面向基层群众,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决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 传播优秀文化 共享健康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四、宣传重点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医药的重要批示,《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中医药相关政策、法规。
(二)中医药科学文化知识,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
(三)发展中医药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
五、活动形式
面向乡村和城市社区的广大群众,采取义诊、咨询、健康讲座、图片展览、成果展示、文体表演、科普资料发放、基层中医师技能培训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