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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企业用工的若干意见


  (七)引导劳动力就近就业。大力实施“123金凤计划”,支持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招揽本土高端管理人才。组织市属各类院校至少每年举办一场全市就业创业形势报告会,引导毕业生在本地自主择业。引导各类劳动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以服务本地企业为己任,尽可能的回荆就近就业。

  三、改善用工环境,增强企业用工吸引力

  (八)引导企业善待职工。引导企业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加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员工宿舍、娱乐室等投入,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企业关心员工精神需求,加强与员工的感情交流,真正做到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精神凝聚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为企业服务。逐步完善工业园区的教育、医疗、交通公共设施和职工公寓、商业网点等配套设施,尽力改善企业外部环境。

  (九)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率,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工资公平决定机制,保障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十)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规。督促企业执行劳动合同 制度,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和备案手续。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足额缴交各项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等相关政策,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财政激励,给予企业招工优惠政策

  (十一)实施用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企业吸纳本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对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十二)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企业新录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员工到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定额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形开展职工转岗培训,可申请转岗培训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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