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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二00六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二00六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虹府办〔2006〕1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有关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对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做好本区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防汛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近年来,本市虽较少遭受强台风等恶劣气候的影响,但台风、暴雨、高潮位等仍有可能威胁和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街道(镇)和有关单位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警钟长鸣,落实措施,做好准备,确保本区今年安全度汛。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对各项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尤其是对防汛险工险段和未达标地段,要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解决。要加强沿江沿河防汛墙、排水泵站、水闸、防潮闸门、下水道等重要防汛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早储备抢险物资器材,保证防汛车辆在汛期能正常使用。要对危房漏屋、行道树、高烟囱、霓虹灯、广告牌、地下建筑设施、高空构筑物及水、电、煤管线等进行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或预案。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今年是本区市政重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的一年,轨道交通8号线、10号线、北外滩滨江绿地、上海国际客运中心等工程正在紧张施工,确保在建重大工程安全度汛是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督促落实各项临时防范措施,尤其是对封堵下水道后的临时排水措施,一定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防汛防台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镇)要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设施维护,强化汛期排水能力

  去年“麦莎”、“卡努”台风影响本市期间,本区的部分路段和地区积水,给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了不便。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区市政、排水、房地、物业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管好、用好现有排水设施,加紧清捞疏通排水管道,保证汛期开得动、排得出,有效减少雨后积水,避免造成损失。地处低洼易涝地段的工厂、单位和居民小区要及早落实排水措施。对已建成的临时泵站和“小包围”,要落实专管人员并切实发挥作用。所有建设工地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临时排水措施,严禁向下水道和河道排放泥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对人为造成严重积水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按照计划做好疏浚工作,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在河道内设置障碍、随意搭建及向河道倾倒杂物垃圾,沿河各街道(镇)和居委会要配合做好宣传及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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