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对上海市虹口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56家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予以公告。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虹口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名单
一、区级单位名单(46家)
(一)法定行政机关(37家)
1.上海市虹口区物价局
2.上海市虹口区经济委员会
3.上海市虹口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4.上海市虹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
6.上海市虹口区人事局
7.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
9.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10.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
11.上海市虹口区统计局
12.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
13.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局
14.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
15.上海市虹口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16.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17.上海市虹口区民防办公室
18.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19.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上海市虹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1.上海市虹口区地震办公室
22.上海市虹口区粮食局
23.上海市虹口区档案局
24.上海市虹口区国家保密局
25.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26.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7.上海市虹口区公安消防支队
28.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江湾派出所
29.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乍浦路派出所
30.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四川北路派出所
31.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欧阳路派出所
32.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新港路派出所
33.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嘉兴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