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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4.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和公布,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核发。负责组织行政首长学法讲座及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办行政法律事务。

  5.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协调区政府部门、街道(镇)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的矛盾和分歧。

  6.负责组织推进与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等的备案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7.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工作,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赔偿案件。

  8.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批准后,制作和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配合有关部门对动拆迁工作中产生的突出矛盾进行协调,防止矛盾激化。

  9.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区内外政府法制交流活动。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10.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的国内外友好城市(区)代表团和其他重要外宾。协调区内各单位接待外国高级官员、知名人士、大型团组和来自敏感地区、有特殊要求(如社会调查和民族、宗教交流等)的外国人士。安排区领导参加非经贸类外事活动。

  2.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和护照签证工作,为因公出国人员申办护照和签证。管理本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区)的交往活动,承办本区对外缔结友好关系和友好交流的报批事宜。

  3.负责与国外驻沪领馆的日常交往,管理、指导、协调本区各单位与外国驻沪领馆的交往活动。

  4.负责国外和港澳新闻媒体对本区各种采访活动的管理工作。

  5.管理、指导、协调本区举行的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办理接受国外捐赠和本区有关单位或团体参加一般性国际组织或团体的审批事宜。

  6.管理本区邀请从事非经贸活动的外商来华的签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区内外籍人员的管理及对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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