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本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虹府办〔2005〕38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9月29日下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今年4月以来开展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就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就做好本市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本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区公安、市政、市容等部门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并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保洁等工作,为广大市民欢度“十一”黄金周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落实措施
区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加强对行人和骑车人的安全教育,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地段,要加强检查、落实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