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导向、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实施方案;跟踪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情况,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研究制定本区各类产业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受理、协调企业“一事一议”财政专项补贴申请。
(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立项计划,负责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计划、审批与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风险、投资效益等问题的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融资计划、使用管理等协调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经济、社会、科技、社会保障等统计体系及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市统计局下达的各行业统计、评估和各类普查及专项调查;统一管理和审核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纳税分类统计工作;依法对本区统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七)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行政措施、价格调控方案,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核定和调整管理权限以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监测上报工作,预测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做好价格动态的反馈工作。做好涉案物品的价格签证和价格评估。
(八)组织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年度检验、审核,核发《收费许可证》;组织、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审查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案件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7个职能科室,即:
(一)办公室
(二)综合规划科(综合改革科)
(三)产业事业发展科
(四)投资管理科
(五)综合统计科
(六)统计法规科
(七)价格管理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