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05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5〕29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5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2005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5〕210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2个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沪质技监管〔2005〕268号)的精神,本区定于今年9月在全区开展“2005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月活动,大力提升全社会的“大众质量观”,树立质量兴区理念,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本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追求卓越质量,享受美好生活。
三、活动内容
“2005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以宣传“大众质量观”为主线,主要包括“一个推进会、两个报告会、三个座谈会、四项进基层服务活动、五项专项检查”,力求内容丰富、主题突出,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大宣传力度。
1.通过《虹口报》、虹口有线电视台等媒体,采取制作展板、专题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虹口区名(品)牌推进战略及区重点名(品)牌企业。
2.9月上旬,举办“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大型活动。此项活动由区质监局主办,区计委(物价局)、区房地局、工商虹口分局、食药监虹口分局、区旅游委、区知识产权局、区烟草专卖分局、区酒类专卖分局、区卫生监督所、区消保委等单位及有关技术机构参与,引导市民关心质量、重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