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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虹府〔2005〕2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为根本出发点,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加强廉政建设,增强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执政为民,服务群众。

  1.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各项决策。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确定重要经济建设项目以及重大改革方案。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先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通过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网上征询、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的过程,使决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真心为民办实事。坚持抓好区政府实事项目,按照“群众提议、部门申报、政府审核、部门落实”的程序和“年初公开、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使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各级行政机关要忧民之所忧,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为民办事的着力点,真办事,办实事,办好事。

  3.自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动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坚持抓好“创业促就业”工作,继续开展“千人助学工程”,认真做好“帮困结对”工作,积极关心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和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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