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疾人联合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本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5〕23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关于做好本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本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关于做好本市迎接2007年世界特奥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04〕53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以下简称特奥运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意义
特奥运动是专为智商在70以下的智力残疾人组织开展的奥林匹克形式的综合性训练和比赛。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关心特奥运动工作,要求社会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做好新形势下的特奥运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要从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以人为本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开展特奥运动,为智力残疾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并鼓励社会共同参与,唤起公众的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环境。开展好本区特奥运动,不仅有助于充分展示我区改革开放和城区建设以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新形象,并将为我区组团参加上海市特奥会和迎接2007年在上海举行的世界特奥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工作职责
特奥运动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体育的组成部分。根据中残联的要求,上海将于今年底动员4万名智力残疾人参加特奥运动,届时本区将选派1530名选手。要采取切实措施,按市特奥会的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都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本区特奥运动的开展,把此项工作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发挥优势,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一)区残联。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代表作用,把特奥工作作为为残疾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实施特奥工作计划,积极协调、组织并落实本区开展特奥运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