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食药监虹口分局负责加快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常用、急救药品目录。
(十二)各街道(镇)要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区政府派出机关的综合协调管理作用,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社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计划;指导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强化属地化管理;协调建立政府无偿或按成本价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的机制;按每1至2万名居民配备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或者居民从住所步行10至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的要求,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人口基本信息、低保救助对象资料等信息,协助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居民健康教育场所;开展针对居民的基本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普及基本卫生常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
(十三)区地区办负责协调各街道(镇)做好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讲究实效,统一认识,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年度评优、干部考核工作相结合,与奖惩相挂钩。要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和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虹口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虹口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虹口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俞北华 区长
副组长:华东平 副区长
成 员:华剑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山州 区计委主任
王明琪 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陆维清 区人事局局长
杜勤明 区民政局局长
徐民富 区财政局局长
王立强 区教育局局长
王立义 区卫生局局长
迮思余 区市容局局长
曹继林 区规划局副局长
郑 光 食药监虹口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