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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推进本区爱老助老实事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日常家中无人照料。

  3.具有特殊贡献老人的补贴标准由平均150元/月/人上调为平均250元/月/人。

  (四)资金保障。

  居家养老经费应由区财政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局在已安排123万元的基础上增加59.6万元加以解决。

  (此项工作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

  四、加大养老机构管理扶持力度,新建、扩建养老床位130张

  推进养老机构的人性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精神,做好现有养老机构的年审、年检工作和新办养老机构的指导、审核、验收工作,继续开展福利事业机构创建“精神文明行业”的活动。

  年内新建、扩建江湾镇敬老院养老床位80张、福民敬老院养老床位50张,完成本区承担的2005年市政府实事任务。

  大力提倡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大对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对新建的社会养老机构,由区福利基金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0元;对社会养老机构因新建、扩建增加的床位,每张床位补贴5000元。

  (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

  五、新建、改建6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按时完成提篮桥街道、曲阳街道、凉城街道、四川北街道和欧阳街道新建、改建共计6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任务。

  (一)建设标准。

  1.老年活动室的选址以方便社区老年人活动为原则,使用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统筹考虑社区现有设施,实现功能整合;

  2.老年活动室的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周边道路平整通畅,设置一定面积的室外绿化;

  3.老年活动室的内部环境整洁宽敞,设备放置整齐,书报杂志方便老年人取阅;

  4.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设置老年活动室的活动项目和功能,包括医疗保健、文化娱乐、老年教育、法律服务、休闲谈心等。

  5.根据当地老年人的特点安排为老服务项目,并将服务指南上墙公布。

  (二)进度安排。

  承担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建、改建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应在每月月底前向区老龄办报送项目进度表。新建、改建任务应于今年11月中旬全部完成,届时由区老龄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三)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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