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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企业注册“网上并联审批”试行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企业注册“网上并联审批”试行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4〕1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

  《虹口区企业注册“网上并联审批”试行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四月六日

  虹口区企业注册“网上并联审批”试行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网上并联审批”运作程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现就本区“网上并联审批”工作提出试行意见如下:

  一、“网上并联审批”的定义和使用范围

  “网上并联审批”是指运行于本区并联审批专网上的企业注册前置审批业务管理系统,目前涵盖了本区参与并联审批的23个部门与机构。此项工作以工商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区并联审批专网为承载媒介(区政务网建成后将使用政务网)。

  各行政审批项目由工商部门“金管工程”统一受理后,发送到区并联审批专网,由各行政审批部门在并联审批专网上审批。其功能是将与申请企业有关的并联审批工作由原先采取文件流转,改变为计算机信息传送与简化的文件流转相结合。其基本原则与“并联审批”一致,即“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除由市工商局受理发照的企业及按规定需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凡在本区投资新办企业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均实行“网上并联审批”。

  二、组织领导和运作机制

  (一)建立由童建龄副区长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区招商局、区政府法制办、工商虹口分局和各“网上并联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企业注册“网上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与会部门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网上并联审批”运转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工商虹口分局负责定期通报该项工作的运转情况。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招商局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协调。

  (二)工商虹口分局负责“网上并联审批”工作的培训、指导、规范,以及“网上并联审批”应用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区信息委负责网络设备的维护、维修,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

  (三)区招商局应及时统计、汇总“网上并联审批”有关数据,每月向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网上并联审批”的跟踪督察。并联审批部门的跟踪绩效列入政府部门考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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