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2004年百路优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4〕16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区市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2004年百路优化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2004年百路优化工程的实施意见
根据区委、区政府“突出重点,发展两翼”战略部署,本区在认真总结2003年百路优化工程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实施百路优化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争创一流,简洁大气”为建设主题,通过市政设施、立面装饰、绿化调整、围墙改建、店招整治、景观灯光等市容景观项目的综合建设整治,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虹口区位优势,推动全区市容环境总体水平迈上新的台阶。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举办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树立“抓环境,促发展;抓建设,促管理”理念,通过一手抓百路优化工程,一手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打造市容景观新形象,努力使虹口城市环境面貌取得较大的改观。
二、目标任务
今年百路优化工程将继续根据《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局关于百条道路优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府办〔2003〕10号)要求和区景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实施,除本区主要道路和与区重大工程相关的重要道路,由区市容局负责组织实施外,其余道路由各街道(镇)负责组织实施。上述道路共计27条路(段),全长约32公里,道路面积584409平方米。
三、实施原则
(一)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的相统一原则;
(二)以人为本原则,无论市政设施、立面装饰、绿化调整、围墙改建、店招整治、景观灯光等项目的建设整治均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抓好区际结合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大工程周边、大学校区周边、管理难点、热点地区的市容环境建设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