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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安虹口分局:要随时准备协助做好发生疫情区域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情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区市容局(城管监察大队):负责菜(市)场外流动摊贩违法销售家禽的取缔等有关工作。

  各街道(镇):负责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市场及居民的禽类销售、饲养等进行全覆盖检查,落实消毒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与消毒情况采取“一日一报”的方式报区整顿办。

  区财政局:落实防疫经费和扑杀等补偿经费。

  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有关规定,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切实做好防治禽流感的相关工作。

  三、加大力度,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法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方针,在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做好“三个延伸”的全覆盖防控工作:即在检查范围、防控措施,管理内容等方面,一是要从市场严禁活禽交易向居民家中饲养的家禽延伸;二是要从鸡、鸭向鸽子、鸟类等各种飞禽延伸;三是要从菜(市)场、大卖场向公园、鸡粥店、饭店、食品厂等延伸。

  区商委、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市场经营管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各街道(镇)要结合禽流感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的菜(市)场组织卫生大扫除,尤其对经营禽类的摊位,要不留死角,使市场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学生(儿童)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食堂(盒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四、加强管理,落实措施,建立市场法人责任制

  全区各菜(市)场、大卖场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为该市场防治禽流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市场经营的禽类产品加强管理,把好进货关,严禁没有检疫合格证的禽类产品流入市场。

  (二)由市场管理人员将每天进销的禽类产品建立台帐制度,一旦有情况,可追索源头。

  (三)市场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市场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技术要求另附)。

  (四)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制度,结合禽流感防治工作要求,对市场组织卫生大扫除,尤其对经营禽类的摊位,要进行彻底清扫,使市场的环境卫生有较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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