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虹口分局:要随时准备协助做好发生疫情区域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情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区市容局(城管监察大队):负责菜(市)场外流动摊贩违法销售家禽的取缔等有关工作。
各街道(镇):负责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市场及居民的禽类销售、饲养等进行全覆盖检查,落实消毒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与消毒情况采取“一日一报”的方式报区整顿办。
区财政局:落实防疫经费和扑杀等补偿经费。
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有关规定,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切实做好防治禽流感的相关工作。
三、加大力度,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法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方针,在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做好“三个延伸”的全覆盖防控工作:即在检查范围、防控措施,管理内容等方面,一是要从市场严禁活禽交易向居民家中饲养的家禽延伸;二是要从鸡、鸭向鸽子、鸟类等各种飞禽延伸;三是要从菜(市)场、大卖场向公园、鸡粥店、饭店、食品厂等延伸。
区商委、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市场经营管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各街道(镇)要结合禽流感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的菜(市)场组织卫生大扫除,尤其对经营禽类的摊位,要不留死角,使市场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学生(儿童)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食堂(盒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四、加强管理,落实措施,建立市场法人责任制
全区各菜(市)场、大卖场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为该市场防治禽流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市场经营的禽类产品加强管理,把好进货关,严禁没有检疫合格证的禽类产品流入市场。
(二)由市场管理人员将每天进销的禽类产品建立台帐制度,一旦有情况,可追索源头。
(三)市场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市场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技术要求另附)。
(四)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制度,结合禽流感防治工作要求,对市场组织卫生大扫除,尤其对经营禽类的摊位,要进行彻底清扫,使市场的环境卫生有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