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虹口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虹府办〔2004〕2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虹口区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 光 区长
副组长:陈静薇 副区长
范利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沈山州 区发展计划委主任
张俊彪 区监察委主任
朱克家 区人事局局长
徐民富 区财政局局长
宋伟华 区司法局局长
蒋 荣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虹口区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范利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蒋荣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