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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虹府办〔2003〕77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

  200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将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和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针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和帮困送温暖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强防范,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及时掌握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在节前集中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协调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节日前,密切配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尤其应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和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生产的企业,要认真检查,强化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区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节日特点,加大车辆和道路管理力度,坚决防止由于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危险隐患,要依法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重要信息的报告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专人值班,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岗带班,做到节日值班指挥不间断,值班人员不脱岗,确保值班电话、领导手机等通讯设备正常开通,随时能与区政府总值班室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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