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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二00三年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二00三年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通知
(虹府〔2003〕32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实施北外滩地区开发、四川北路新一轮改造的重要一年。因此,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是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环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3年我区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全面防汛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及各级防汛机构应组织力量,对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汛险工险段和未达标地段要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对沿江沿河防汛墙、排水泵站、水闸、防潮闸门及下水道等重要防汛设施,要加强维护保养;对抢险物资器材要及早储备,保证防汛车辆在汛期的正常使用。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危房漏屋、行道树、地下公共设施、高烟囱、霓虹灯、广告牌及水、电、煤管线等进行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二、严格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规范

  今年是市重大工程项目在我区实施较多的一年,明珠线工程、场中路拓宽、中环线高架、大连路越江隧道等大型市政工程的全面施工,给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工程综合管理,确保工程中各项防汛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是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建设单位、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督促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尤其是防汛墙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汛墙措施和封堵下水道后的临时排水措施,一定要责任落实到人。各管理单位和各街道(镇)要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排水设施管理,做好低洼地区排水准备

  针对今年汛期可能出现降雨量偏多和多强烈性灾害天气的情况,市政、排水、房地等部门要进一步管好、用好现有的排水设施,加紧排水管道的清捞疏通工作,保证汛期开得动、排得出,尽量减少雨后积水,避免可能产生的损失。地处低洼易涝地区的企业、单位和社区,要及早落实排水自救措施,对已建成的临时泵站和“小包围”,要落实管理人员,确保发挥作用。所有建设工地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临时排水措施,严禁向下水道和河道内排放泥浆。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人为因素造成严重积水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同时,加强河道管理,有计划地做好疏浚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向河道内倾倒杂物垃圾,沿河各街道(镇)和居委会要配合做好宣传和监督工作,区城管大队要依法加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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