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转发区质监局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虹府〔2002〕70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有关单位:
区质监局《虹口区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二年九月五日
虹口区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技术标准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加强标准化建设是我国加入WTO后的重要应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标准化战略的推进,多次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和推进采标工作会议,并制订了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目前,我区已初步构筑了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了消灭无标生产的验收,备案标准491个,标准覆盖率达99.1%,强制性标准覆盖率达83.3%,产品认可采标6个,统计采标57个,但仍存在总体产品标准水平和采标率不高,部分企业依法备案意识不强、贯彻标准仍不严格等问题。
为改变我区技术标准化建设滞后的现状,尽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用高新技术标准推动我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制订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法律法规培训
今年是《
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实施的第一年,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用两年时间对全区生产企业(有独立产品)的经营者和有关人员进行轮训,同时组织学习WTO/TBT基本原理及主要内容,举办讲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班和研讨活动。通过宣传和培训,使广大企业经营者和标准化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化法律法规知识,熟悉了解WTO/TBT的规则,应用WTO/TBT保护自身利益,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标准化法制观念。
二、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三大体系,完善质量自律机制
必须加强企业三大体系的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坚决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订高于国家要求的内控标准;二是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计量测试手段和管理制度,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是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帮助企业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