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募捐钱款的集中、收缴和管理
1、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将本部门的捐赠钱款统一集中后,交至区民政局专门接收点(玉田路195号201室)。
2、区民政局接收捐赠钱款后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加盖“上海市民政局接收捐款专用章”的《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并登记造册,专帐管理,坚持当天捐款当天解交银行。捐款接收点的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为方便单位和群众,接收捐款期间周六和周日照常办公。(从4月4日至4月8日,8:30至17:00接受捐款)。
3、募捐结束后,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向群众公示捐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捐赠校服的收集、包装和发运
各学校捐赠的校服收集后,统一使用《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进行包装,并填报上海市中小学生捐赠校服统计表(代收据),届时由区民政局通知发运时间和地点。
《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和专用标签在密云路623号(虹口区社会福利院)购置,联系电话:65553137。
六、募捐活动的时间安排
这次募捐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3日)为宣传、动员、布置阶段;
第二阶段(4月4日至4月8日)为募捐阶段;
第三阶段(4月9日至4月10日)为集中收缴阶段。
由于募捐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为使募捐活动有序进行,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和学校一定要严格按照指定日期、时间送往全区集中点。
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不仅可以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而且对于密切党群关系,振奋民族精神,弘扬民族优良传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各有关单位和负责同志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募捐的款物妥善保管,严格交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防止丢损和污染,决不允许私分、调换。请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任务。
联系人:朱永昌 田宝才 邓兆楷 胡杭
联系电话:65526676 65527402
虹口区民政局
二〇〇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