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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活动支援云南、江西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活动支援云南、江西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2〕2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区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活动支援云南、江西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二年四月三日

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活动
支援云南、江西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在大中城市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的指示精神,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通知》(中办发〔2002〕2号),明确要求“各地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捐助行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各个方面捐款捐物”。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市各区开展一次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支援云南、江西两省受灾地区和重点解决本市农村贫困户的危旧房改建。现就我区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募捐活动的组织工作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李维屏任组长,区府办主任范利民、区民政局局长杜勤明任副组长,以区府办副主任薛志民、机关党工委书记郭金水、公安分局副局长陈琪、区财政局副局长刘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梁庆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宋丛海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的募捐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募捐活动的形式和主题

  本次募捐活动以开展钱款募集为主,募捐活动主题是帮助解决本市农村贫困户的危旧房改建和当前云南、江西两省面临的灾民口粮和贫困群众的倒房重建等特殊困难,组织实施专款捐赠项目,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目前的实际困难。

  三、募捐活动的范围

  这次募捐活动主要在本区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和学校中进行(其中在校学生只参加校服募集活动)。原则上不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发动,企业下岗职工和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不参加募捐,捐赠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下指标,不搞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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