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虹府办〔2006〕19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虹口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1〕460号)规定,设置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共虹口区委办公室、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虹口区政府部分机构和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委办〔2005〕21号)的精神,调整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行政编制。上海市虹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与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本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拟定本区近期和中长期政府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本区劳动力市场发展,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按分工负责管理本区职业介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并对其资格进行管理认定;按分工负责管理外地劳动力在本区的就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管理;承担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负责拟定政府促进职业技能开发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并对其资格进行管理认定;按分工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核发。
(五)负责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协调、指导、规范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