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06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府办〔2006〕35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有关单位:
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6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2006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6〕308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2个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沪质技监管〔2006〕318号)的精神,结合区情实际,本区定于今年9月在全区组织开展“2006年虹口区质量月”活动(以下简称“质量月”活动)。为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月”活动,宣传普及“大众质量观”,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活动主题
创新提升质量,质量促进发展。
三、活动内容
“质量月”活动以宣传普及“大众质量观”为主线,以市民关心、企业关注、政府关切的质量问题为重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力求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以宣传推介本区名(品)牌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
1.利用《虹口报》、虹口有线电视等媒体,采取主题征文等形式,广泛宣传质量知识,推介本区名(品)牌产品。
2.9月9日,举办“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大型活动,引导市民关心质量、重视质量。此项活动由区质监局主办,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虹口分局、区房地局、食药监虹口分局、区旅游委、区物价局、烟草专卖虹口分局、酒类专卖虹口分局、区卫监所、区消保委等单位及有关技术机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