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扩大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是社会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渠道,是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应及时更新,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完整、形式规范,方便公众浏览和查询本区政府信息。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审核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发布部门、人员,确保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涉及本部门、本街道的信息真实、可靠、实用,并定时、集中发布本部门、本街道依法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周知性文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应与“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保持同步和一致。
第十六条 (网上办事)
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是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是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应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处室职能制、具体工作人员制度,建立畅通高效的前、后台反应处理体系;建立健全网上咨询制度,明确答复时限等要求,及时答复公众的咨询;集中梳理公众咨询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予以归类整合,及时编辑“常见问题”专题,上报区网站管理中心,由其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第十七条 (政民互动)
政府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作为政府与市民联系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听取市民意见、与市民保持良好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市民主动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应坚持“为民、便民、亲民”的原则,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互动性特点,做到以应用为灵魂、以便民为目的,广泛收集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处理公众提出的诉求、意见和建议,为公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信息和服务,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创新,进一步提高政民互动水平。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联席会议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系统统计、日常抽查和年终综合评分的办法。
第十九条 考核内容以各责任部门对“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中“信息发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栏目内容维护情况为重点,同时兼顾网站运行在线维护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信息化分管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工作人员的到位情况、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的维护情况、各责任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