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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该表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生产经营单位逐级填报。
  2、“自查自改”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下属单位(车间、班组等)掌握整改的隐患;
  “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掌握整改的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一时难以治理,需要实施停产治理的隐患。
  3、自查重大隐患包括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4、各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企业。

  附件6
  已发生事故的查处情况表

  填报单位:                                      2007年 月- 月
类别未结案事故起数2006年以来结案起数2006年以来结案事故责任追究或落实查处情况
移交司法机关人数已判决人数党政纪处分人数行政处罚人数行政处罚金额吊销资质情况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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