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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本区部分社区窗口服务单位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试行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本区部分社区窗口服务单位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试行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7〕30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关于在本区部分社区窗口服务单位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的试行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在本区部分社区窗口服务单位
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的试行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需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方便社区居民在节假日到社区窗口服务单位办事、就医和进行文体活动等。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
  在部分社区窗口服务单位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合理设定服务时间,细化完善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更好地服务群众,使群众满意。
  (二)务求实效。
  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力量,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积极为社区居民办事、就医和进行文体活动等提供便利,切实提高服务实效。
  (三)勤俭办事。
  通过内部挖潜、人员轮休等方式,积极落实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工作所需的人员,在确保工作人员法定休息时间的同时,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实施范围
  在下列社区窗口服务单位推行全年无休服务制:
  (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含街道图书馆)和居民区活动室;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和具备开放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
  四、具体安排
  (一)开放时间。
  以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合理设定节假日对外服务时间:凡社区居民需求较大的服务项目,可参照工作日对外服务时间进行设定;凡社区居民需求较小的,可少于工作日对外服务时间进行设定。
  (二)开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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