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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标本兼治,短期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重点整治与全面监管相结合,建立覆盖全区的监管网络,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本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三、目标任务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所有产品上均加贴“QS”标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彻底解决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纯净水等16类食品的问题。
  2.主要任务。
  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抽检和专项抽查。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坚决查处伪造、变造、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加强证后监管。企业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后,要继续对其加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改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指导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并帮助其做大做强。加强监管,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定量包装,限定产品销售区域,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生产较为集中、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此项工作由区质监局负责牵头,区经委、公安虹口分局、工商虹口分局、区市容局、食药监虹口分局、各街道等配合。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全区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街道社区的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无照经营的问题;基本解决销售无证企业生产的食品的问题。
  2.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清理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退市等制度。深入推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强化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建立并完善针对食品交易市场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和产品展销会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及销售者经营资格审查等制度。
  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在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要抓住运输、仓储、保管、销售四个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捣毁假货集散窝点。加强对保健食品上市销售及广告发布的监管,开展抽样检查,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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