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虹府办〔2007〕38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地下空间使用管理,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对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7〕54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完善防范措施,规范本区地下空间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地下空间使用安全,有效提升城市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制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建立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阶段性的目标和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制度,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地下空间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职责分工
  区民防办负责依托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地下空间安全综合管理的工作和任务;对发生在地下空间内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