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规范标志、标线、标牌管理。
更新道路路名牌1628块、单位指示牌164块,统一公交站牌样式,规范设置指路牌和门弄楼号牌。
11.整治拆迁基地。
对6个拆迁基地进行整治,提高周边环境整洁度。
12.修整历史风貌建筑。
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摩西会堂旧址、虹口救火会、工部局宰牲场等3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
13.清洁车容车貌。
加强对主要用车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配合市交通局做好相关工作。
14.规范车辆停放。
按照“审批规范、设置合理、停放有序、设施完善、管理严格”的要求,提高机动车停放管理水平,新增道路停车点410处,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库)泊位800个。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对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整治,在全区11个轨道交通站点新设非机动车泊位3450个。完善四川北路商业街非
机动车管理办法。
15.优化绿化景观。
整治绿化57.14万平方米,调整改造绿地12.58万平方米,新增花坛花境7800平方米、组合花卉395组、主题景点6个、立体绿化2.14万平方米、行道树设施3401套。
(二)市民生活环境改善工程(含8项工作任务)。
16.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配合市建设交通委做好相关工作。
17.改造二次供水设施。
完成350万平方米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18.治理道路噪音。
配合市市政局做好相关工作。
19.改造旧居住区。
对位于《市计划纲要》明确的“五个三”(“三轴、三环、三线、三区、三点”)范围内的260万平方米多层旧住房实施“平改坡”综合改造。
20.改善道路积水状况。
组织实施本市中心城区道路积水改善工程涉及本区的项目,对黄渡路、东江湾路、广灵一路、惠民路、江西北路等5个项目(6条路段)进行改造,敷设管线2652米。
21.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无障碍设施服务全覆盖,加快无障碍设施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结合人行道整治工作,对路缘石、盲道等进行改建,重点推进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等重点区域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完成道路无障碍设施改建项目2项、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改建项目1项及“进社区、进家庭”项目2项,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无障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