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做好重点工作为落脚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为抓手,切实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区编办、区法制办配合市相关部门对本区执法类事业单位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区法宣办、区行政学院和区法制办要切实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作为法制宣传、各级干部法律学习以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法制办要加强对本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指导和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区公务员局、区法宣办、区行政学院和区法制办要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和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常态化,构建涵盖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制联络员的学习培训体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区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资格及证件的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宣传力度。
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市法制办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区法宣办、区法制办要共同做好该规范手册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以法制宣传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推进本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按照本市关于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在本区示范单位完成申报的基础上,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信访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法制办,共同研究完善本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标准,分解评估项目、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迎检工作,通过有序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