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区法制办要细化新修订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依法行政”项目的权重和标准,使之更为合理,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机制的评价、监督作用。区档案局、区法制办要共同推进落实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在试点单位试行的基础上,推广至其他各行政执法单位,为在全区建立行政执法档案评查制度奠定基础。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区法制办牵头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区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与区法院行政庭的配合与协作,继续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司法建议督促办理工作;继续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的监督职能,切实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度。

  三、以发挥依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发挥复议调解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组建本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提高本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与行政争议化解质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区法制办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好行政争议的和解、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优势,将和解、调解贯穿到行政复议受理前、审理中两个阶段,提高行政争议的化解率,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

  (二)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助力推动旧区改造。

  全面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本市实施细则,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本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的要求,以抓好制度衔接工作为切入点,在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区房管局、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等责任部门做好管理机构、工作程序、补偿方式等相关调整衔接工作;区司法局、区法制办继续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加快推动旧区改造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区监察局、区审改办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依托现有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搞好本区“一门式”行政审批工作,并积极探索对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和审批流程的全过程监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做到全部公开,在承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实施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区监察局、区纠风办继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与质量,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程序化,完善政务公开检查评估机制,丰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方式,继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与工作督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