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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10、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对“帮困送温暖”等集中性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在募捐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季度内向社会公布;对全区经常性捐赠中募集的物资,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按市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1、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按照“依法、渐进、客观、公正”的原则,完善审计公开机制和程序,不断扩大审计公开领域,丰富审计公开内容,拓宽审计公开渠道,优化审计公开形式。公告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逐步公开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逐步公开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逐步公开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二)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开力度,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12、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本区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和资金测算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区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国有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的要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
  13、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方便公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咨询公司、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参与审批、监管的情况。依托本区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和“上海闸北”门户网站,逐步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14、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评估报告。公开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等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等各类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根据《统计法》,加大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区环保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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