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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六、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16日;
  审核报名材料、付费。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办理审核报名材料、付费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5-7月18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2、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红底免冠一寸近照四张(背面署名)、《2008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根据报名条件需证明学历者,须出示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3、报考费用:
  初级导游报考中级导游考试费190元;
  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考试费100元。
  七、相关奖励措施
  1、参加2008年上海市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导游员,可免予参加2009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2、被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核中,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
  3、被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先进个人”的导游员,且原导游等级工作时间满两年,予以奖励晋升导游等级,奖励晋升最高级别为高级。奖励晋升时效为参加导游援藏当年年底前;
  4、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等级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八、有关要求
  1、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各国际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各自辖区内的国内旅行社,组织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国际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导游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2、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凡需参加培训的导游可向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名(见附件2)。
  九、联系方式: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联系人:刘镇、潘信耀
  联系电话:23115556、231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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