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二00七年度市旅游委机关部门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实施意见
(沪旅〔2007〕200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规定以及市人事局相关要求,市旅游委考核委员会将结合机关各处室年初制订的年度工作管理目标和每个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对机关各处室及公务员实施年度考核,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把静态的岗位要求和动态的工作目标相结合的方法,对即将过去的二○○七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考核委员会由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审计室、机关工会负责人组成。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务员考核等级的评定进行复核,对部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范围及对象
1、机关各处室。
2、处以下公务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一)部门考核:
1、党支部工作方面:支部日常工作正常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委员会检查台账登记情况);
2、业务工作方面:主要指部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绩(自我总结、考核会上综述)。
3、其他方面:信息报送、学习培训、内部综合管理等(考核委员会查看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材料)
(二)公务员考核:
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对部门考核的程序:一是各处室对本年度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1月15前),向区县、大集团以及委属单位等28个单位发放职能部门服务基层意见征询表;二是召开机关考核工作会议(1月15日),由处长或处室代表在会上对本处室的一年工作进行综述和评估;横向处室间进行测评(用测评表打分);三是分管领导考核,提出评鉴意见;四是召开行政办公会议,由考核委员会汇报考核工作情况,集体研究审定先进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