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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见的通知
(昌政发〔201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降耗的有关规定,充分、高效、节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促进全区各类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按照《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发展能源科技、高端现代制造、生物医药三大支柱产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昌平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实现资源、环境和区域发展相协调;坚持布局集中,积极整合利用全区现有资源,新增工业用地重点向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集中;坚持集约利用资源,引导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产业要求

  按照《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板块、TBD科技商务产业板块、生物医药产业板块、能源环保产业板块、高端现代制造产业板块的总体布局要求,各重点产业功能区的产业定位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重点引进能源科技类高新技术产业;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重点引进一定规模的高端生物医药品牌企业;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重点引进关键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及信息服务类国家支柱产业;北京工程机械产业基地重点引进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北汽福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引进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未来科技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重点整合小汤山工业区、兴寿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等区域资源,主要承接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其他各镇(街道)符合《昌平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昌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农民就业产业基地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各镇(街道)功能定位的意见》(京昌发〔2010〕1号)确定的产业定位执行。同时,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在各级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内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空间。

  三、分类指标

  (一)土地利用指标

  土地利用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其中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为单一否定性指标。

指 标

工业园区

指 标 值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国家级

≥10000万元/公顷

市级

≥8000万元/公顷

区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

≥6000万元/公顷

建筑密度

国家级

≥55%

市级

≥50%

区级(农民就业产业基地)

≥40%

容积率

各级工业园区

(农民就业产业基地)

0.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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