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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公布实施《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的通知(2005)


  表五 铝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铝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

5%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10%

交割月份的第六个交易日起

15%

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起

20%



  表六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

5%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20%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30%

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

40%



  表七 燃料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

8%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10%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2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30%

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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