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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四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四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上期交办字[2004]4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定于2004年3月29日(星期一)至4月2日(星期五)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四次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方式

  按照上级关于召开会议要尽可能利用现代技术提供的便利条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鉴于最近一段时期广大会员单位工作繁忙,为减轻人员往返流动带来的负担,方便全体会员参加大会,从会议任务的具体情况出发,本着务实、可行的精神,本次会员大会采用网上召开的方式。

  二、主要议程

  (一) 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财务决算情况和预算方案报告。

  三、会议代表

  全体理事、全体会员为大会正式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割仓库为大会列席代表。

  四、日程安排

  (一) 3月25日为大会报到日,请在此之前填写《出席会议确认书》并寄送大会联络组(可先提供传真件,原件随后寄送)。届时(当日9∶00起),请出席会议代表通过大会网页预阅《总经理工作报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 3月29日10∶00大会正式开始,开幕致词及总经理工作报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等依次上网报告。

  (三) 3月29日10∶00至3月30日17∶00,代表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大会各项报告在“大会文件”栏目中收阅;审议意见在“大会论坛”栏目内发表。为避免上网拥挤,请避让15∶00 - 16∶30高峰时段)。

  (四) 3月31日14∶00大会作《关于大会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请正式代表审阅,并随即填写《大会报告审议批准意见回票》,于4月2日10∶00前送大会联络处(先提供传真件,原件随后寄送)。每一会议正式代表,只能填送一份《大会报告审议批准意见回票》,如出现重复传送,则以先收到的一份为准。

  (五) 4月2日14∶00,发布《审议批准大会报告表决统计结果》、《第四次会员大会纪要》,并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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