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方案》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1〕3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爱卫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评估我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实施与成效,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健康城市的工作要求,省行动办制定了《河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评估时间
已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项目市、县(区)要在每年的1月和7月组织开展上一年度和本年度过程评估,并分别于1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评估工作结果。各市要在2012年7月底前抽选2个县(区)完成现场专题调查效果评估,并上报全部调查数据。
二、评估方法
1、过程评估由各项目县(区)行动办组织完成,按时填写过程评估信息收集表,并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网站(www.jiankang121.cn)过程评估专栏上报;设区市行动办对辖区报表进行汇总、审核,并填写市级评估信息收集表,完成市级工作总结报告;省行动办组织抽查和汇总各市结果,并填写省级评估信息收集表,完成省级工作总结报告。
2、专题调查效果评估由各设区市行动办和被选择的2个专题调查项目县(区)行动办共同组织开展,负责具体实施调查员培训、现场调查、全程质量控制、数据录入与整理分析和上报总结。省行动办将抽取部分项目区县进行现场督导。
三、评估经费
各设区市和项目县(区)卫生局负责筹集本级行动办开展评估工作的经费。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河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方案
一、评估背景
2009年,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河北省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并印发了《河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冀卫疾控[2011]41号),对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意义、任务和目标作了明确的阐述和要求,各地都相继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二、评估目的
1.采用填报过程评估信息登记表格,掌握各地从2011年起执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等情况。
2.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专题调查,了解行动效果核心指标的达标情况,为调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基础评估信息提供依据。
3.比较开展行动的县(区)和未开展行动的县(区)效果核心指标的差异性。
三、评估内容与方法
1.过程评估
⑴评估内容:主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10个调查登记表的内容收集相关信息。调查登记表下载网址:www.jiankang121.cn。
调查登记表1-10(略)
⑵评估方法 上述核心信息的收集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逐级填写和上报,并配合相关证明资料。所有过程评估资料均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网站(www.jiankang121.cn)过程评估专栏上报。该板块将于2011年底对外开放。各市、区县行动办于1月底、7月底前上报上年度和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2.效果评估专题调查
(1)评估内容 主要按照河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效果评估调查问卷(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进行专题调查。
(2)调查对象和方法
调查对象为全省11个地市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指在调查前一年内,在调查地区生活6个月及以上者)、年龄在15-69岁之间,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确定。
①每层样本量计算 样本量主要通过城乡居民对基本健康知识的知晓情况来反映。基于既往大型调查经验,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取值是50%,允许误差δ=0.1Π。取95%可信区间,μα=1.96。根据公式计算如下:N= μ
α2×Π(1-Π)/δ
2,约计400人。实际样本,考虑20%的无应答等,应调查500人。每设区市样本总量 = 2×2×250=1000人
②抽样方法
样本区县:每个设区市应随机抽取2个县(区),其中一个为已开展行动的区县,另一个为未开展行动的区县;如果辖区全部区县都已开展了行动,那么就随机抽取市区和县各1个。
样本村或居委会:每个样本区县分别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
样本人群:每个行政村或居委会随机抽取250人。为保证样本人群有代表性,不发生性别、年龄的偏差,要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组人群中随机抽取样本人群。具体参照附表1。如果已确定的样本村人群不足250人,可以从其邻村人群中抽取补充。
附表1.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效果评估调查样本量表
年龄组
(岁)
| 甲村(居委会)
| 乙村(居委会)
| 区县
合计
|
男
| 女
| 合计
| 男
| 女
| 合计
|
15-19
| 20
| 20
| 40
| 20
| 20
| 40
| 80
|
20-29
| 21
| 21
| 42
| 21
| 21
| 42
| 84
|
30-39
| 21
| 21
| 42
| 21
| 21
| 42
| 84
|
40-49
| 21
| 21
| 42
| 21
| 21
| 42
| 84
|
50-59
| 21
| 21
| 42
| 21
| 21
| 42
| 84
|
60-69
| 21
| 21
| 42
| 21
| 21
| 42
| 84
|
合计
| 125
| 125
| 250
| 125
| 125
| 25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