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公共信息的公开。探索便捷形式,向社会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工商普陀分局、区各相关部门)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及时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和处理流程;要积极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好区档案局信息受理科的职能。(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档案局、各相关部门)
2、加强三类公开目录的编制。按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要求,做好深化公文产生过程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属性的确定;规范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报区档案局备案,区联席会议定期对属性存疑的信息进行会审。(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3、加强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建立健全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政府信息归档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4、加强公文类信息的登记备案。结合全区无纸化办公工作的推进,各部门要在公文形成过程中,同时确定公开属性,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的名称、文号、产生时间、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理由等内容的登记工作,并及时进行目录备案,进一步把公开贯穿于公文管理的全过程。(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5、完善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完善、规范报告内容;加强对工作报告的公开。(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6、建立信息公开会商机制。对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突出矛盾,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协商讨论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法制办、区科委、区档案局、区保密局)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上海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子网站的功能,突出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健全网上领导信箱、网上调查、在线交流等栏目的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及时在网上公布来信的收件反馈、处理状态、结果告知等。(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科委、区各相关部门)
2、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继续推进我区“1+9+X”的信息公开受理模式;在区新图书馆大楼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提升档案局、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的功能;提升政府公报、短信平台、信息公告栏、小区板报、社区LED显示屏等公开渠道的服务能级,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文化局、区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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