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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通报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通报
(襄阳政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四个襄阳”,奋力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开拓进取、努力工作,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2011年,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的11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63个市政府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激发各地、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11[122]号),经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谷城县等7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地税局等39个市政府部门(名单附后)“2011年度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并对上述市政府部门各奖励5万元。现对上述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推进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创新实干,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度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一、受表彰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7个)
  谷城县、襄州区、樊城区、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老河口市、南漳县

  二、受表彰的市政府部门(共39个)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市水利局、市招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汽车办、市农委、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扶贫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司法局、市粮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民防办、市供销社、襄阳海关、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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